查看完整版本: ☆跑跑卡丁車板面告示+版規☆《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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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賀流忍者 發表於 2010-11-13 07:22 PM

只要遵守這裡的歸矩,每個人都可以在這裡快樂的生活,
但是只要觸犯法律一定要受到制裁,(法律=版規)
{:1_newboss:}<div></div>

trash凱 發表於 2011-2-3 03:14 AM

有了規範及制裁方法
希望 容易有激烈筆戰的討論版能平靜些{:1_newburn:}

愛,無需理由 發表於 2011-2-8 11:22 PM

有好的版主
有好的版規
我相信
版上的各位也會變更好!!
大家要好好遵守版規阿~
版主真的很辛苦!!

smallpon 發表於 2011-2-17 01:20 AM

別人發文很辛苦
要認真回復發文者才不會覺得沒有價值
未來希望大家都可以遵守

pneumonoultram 發表於 2011-2-24 08:40 PM

連中肯準確的回應也會被當作是廢文,只因未滿20字,如果因為這樣要再多些打冗言贅字我也無法!
我覺得應該不可以單看字數,而是要評定帖子內容的好壞!<br><br><br><br><br><div></div>

justonlytwo 發表於 2011-2-25 03:13 AM

連中肯準確的回應也會被當作是廢文,只因未滿20字,如果因為這樣要再多些打冗言贅字我也無法!
我覺得應該 ...
pneumonoultram 發表於 2011-2-24 08:40 PM http://www02.eyny.com/images/common/back.gif
這就是一個違規的準則,若是通容一個…那以後還得通容多少個?
每個都跟我這樣凹,你要我怎麼處理? 每個回文都拿出來投票嗎?
看看是不是符合你說的,中肯準確?...<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音速雷神 發表於 2011-4-2 04:32 PM

喔喔  遵守是一定會的
至於發文   之前在別版只要10字這裡要20@@
不過我每次回文幾乎都超過20自所以OK的~~

帥哥親 發表於 2011-4-30 03:05 PM

無意義的板規有設跟沒設一樣
總之
貴版的人數流失是早晚的吧~.~
誰想回復個文也要綁手綁腳啊?

justonlytwo 發表於 2011-4-30 04:02 PM

無意義的板規有設跟沒設一樣
總之
貴版的人數流失是早晚的吧~.~
誰想回復個文也要綁手綁腳啊?
帥哥親 發表於 2011-4-30 03:05 PM http://www02.eyny.com/images/common/back.gif


請你把你覺得無意義的版規提出來,並說明為什麼
當初會設下這些版規都有個理由

quitthegame1 發表於 2011-5-16 08:35 PM

感謝版主制定嚴謹得版規讓我們有這樣一個清爽的環境討論跑跑的事情^^<br><br><br><br><br><div></div>

乾淨的灰塵 發表於 2011-6-19 10:21 AM

不過 錯字幾個可以檢舉阿 不然每次看著都很累
不過大家都好熱心去抓違規
害我都沒辦法抓來+積分

justonlytwo 發表於 2011-6-19 10:46 AM

回復 147# 乾淨的灰塵


    至少3字以上(而且很嚴重…連音都錯的)錯到一時看不出來表達什麼的
錯字嚴重這部分 只受理 2010/08/01之後的哦

jimm78889y 發表於 2011-7-13 06:58 PM

我要問一下...
感覺滿無言的...
請問[=ㄦ=]對我而言算表情符號~
然後被當作注音文刪掉...= =
有點疑問這樣~

justonlytwo 發表於 2011-7-14 03:24 AM

回復 150# jimm78889y


    他就是注音,不是嗎?
對你來說是表情符號,但不一定大家都覺得是
,已沒有做扣分動作,請你不要再犯

hhmm0131 發表於 2011-7-16 03:28 PM

這邊管得好嚴喔
不小心違規一次了((少於20個字
我下次會注意的!!<br><br><br><br><br><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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