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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法官:徵收美河市開發案毗鄰地違憲] [自由時報] [2015-09-26] [打印本頁]

作者: 93714    時間: 2015-9-26 03:54 PM     標題: [大法官:徵收美河市開發案毗鄰地違憲] [自由時報] [2015-09-26]

大法官:徵收美河市開發案毗鄰地違憲


大法官宣告徵收美河市開發案毗鄰地違憲,今天起不能適用,原地主可以據此解釋聲請再審。(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2015-09-25  16:4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下午公布釋字第七三二號解釋,宣告大眾捷運法和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辦法部分條文,允許主管機關為求土地開發,過度徵收捷運旁毗鄰土地,相關條文違憲,不符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和居住自由意旨,今天起不能適用,原地主可以據此解釋聲請再審。

由於本案聲請釋憲事由之一,在新北市新店區大坪林段七張小段土地,與美河市開發案有關,形同宣告徵收美河市開發案的毗鄰地違憲,不過大法官書記處強調,本案只限徵收毗鄰地的部分違憲,大法官只是做抽象解釋,釋憲結論會脫離事實個案,也就是與原一案件脫勾,程序上可據以聲請再審。

本案緣起台北市政府興建捷運新店線新北市新店區大坪林段、北市木柵萬隆站工程,由北市府和新北市府公告徵收捷運線旁土地,地主認為徵收範圍太大,要求撤銷徵收被拒,提起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轉而聲請大法官釋憲。

大法官認為,美河市土地徵收案依據的九十年的大眾捷運法第七條第四項及七十七年大眾捷運法第七條第三項及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允許主管機關為土地開發之目的,依法報請徵收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不符合憲法規定。

個人感想

美河市土地徵收違憲,北市府可能必須將近200億的賠償

美河市在馬水母市長任期內徵收、郝冰冰放水,利益輸送近百億給日勝生

現在要賠償難道馬英九、郝龍斌不用出來負責嗎?日勝生的不當得利不用吐出來嗎?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5-9-26 07:49 PM

卸任的官員須不須要負責任
還是拍拍屁股走人沒事
作者: asd74927    時間: 2015-9-26 08: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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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d74927    時間: 2015-9-26 08: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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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d74927    時間: 2015-9-26 08: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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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m.duncan    時間: 2015-9-26 09:01 PM

科P攬下這一筆爛帳!!
以後可以跟郝市長好好的算一算!!
作者: zogol    時間: 2015-9-26 09:06 PM

是哪幾任市長的事啊?自已出來說明吧。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9-26 10:20 PM

要賠這麼多錢阿
之前那些官員還能對他們怎麼樣嗎
我看很難吧
柯P只能收爛攤子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5-9-26 11:01 PM

圖利財團幾百億..沒事
爸爸用一歲半的小孩捐1000塊...追殺到底!


這就是中華民國殖民體系的監察院,專門在監察一般百姓有沒有反國民黨,現在的台灣還有那類以明代綿衣衛的制度,真的很悲哀...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5-9-26 11:25 PM

公家機關才是惡霸吧,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9-27 12:21 AM

現在是雖到柯P因為他要負責擦屁股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9-27 01:43 AM

竟然要賠到這麼多錢!?
唉...現狀也拿前面幾任的官員沒辦法
他也只能硬著頭皮收拾這個爛攤子

作者: qwerty7042    時間: 2015-9-27 02:43 AM

阿扁就是笨到有剩才會被抓去關到漏尿
看看國民黨怎麼玩的
隨便一個案子就幾百億還能夠拍拍屁股沒事走人

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15-9-27 10:02 AM

馬英九徵收土地, 圖利日勝生. 郝龍斌還幫日勝生轉賣土地給私人. 請馬英九與郝龍斌拿錢出來賠!
作者: dkdsl    時間: 2015-9-27 08:27 PM

按照孫文的建國理念,政府在徵收土地是為了廣大的人民福址,而不得不做的行為。
但按道理捷運只需要徵收少數的土地,但台北市卻大徵地皮,廉價交給私人財團違反社會公義。
唉~~這些人真的出賣了人民與國土。
其實當初只要全部由政府徵收、政府開發、全部轉為政府社會住宅,同時仿造新加坡社會住宅管理。
而明明可以為何不做?因為執政的政客與它的黨只為眼前利益,賺現在的好處~~
作者: c480207    時間: 2015-9-28 02:39 AM

官商勾結下的產物,監察院在幹嘛?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5-9-28 06:32 AM

為什麼當時沒違憲
現在變為違憲
看來大法官才是政治牆頭草
不過這巴掌打得響亮
法務部監察院哈哈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5-9-28 02:48 PM

這件式公布出來 我想馬 好兩人 未來正式民調都會非常低吧
作者: momo1207    時間: 2015-9-28 1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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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M-144    時間: 2015-9-30 11:55 PM

錢都到手了
現在可以拍拍屁股走人是吧
真是爛政府
和之前高雄氣爆管線責任歸屬一樣
一堆領錢搶錢騙錢不做事
作者: dneidnei    時間: 2015-10-3 12:14 AM

asd74927 發表於 2015-9-26 08:06 PM
看看監察院追殺政治獻金的民眾

對於馬郝二人的施政問題  漠視

畢竟監察院委員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產生,所以立場上會偏向府方。若依最初選舉方式:由地方議會間選形式選舉出來的話,怎麼可能會放任府方亂來
作者: lionet_tw    時間: 2015-10-3 06:08 AM

原來馬英九從1991年就開始當市長啊,你是活在哪個平行世界?
作者: asd74927    時間: 2015-10-3 06: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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