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花遭狼爪隱忍12年 父親色友一句話讓她們哭了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 她們讓她父親姊妹 | |
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 |
新北市一名鄭姓男子2006年趁前去友人家住宿,涉對友人7歲大女兒摸臀,再稱要帶友人女兒出遊,兩次在旅館用下體摩蹭女童,另外也對友人5歲的小女兒伸狼爪。受害小女兒隱忍12年終向老師說出一切。法院開庭時,姊妹花聽到鄭男聲稱,「看到她們洗澡出來沒穿衣服,讓我有點心動」,而當庭落淚,新北地院考量鄭男仍否認部分犯行,依對未滿14歲強制猥褻罪判處6年6月;尚可上訴。
67歲的鄭男2006年4月留宿友人住處時,趁無人注意,將友人7歲大女兒帶往房間,摸她臀部,同年6月,再假好心帶大女兒出遊,外宿草屯一家旅館,趁大女兒洗完澡未穿衣時,摸她下體,還用自己性器摩蹭。
同年8月,鄭男又要帶友人大女兒去遊樂園,5歲的小女兒也跟著去,3人同住旅館時鄭男趁大女兒睡覺時,脫去她的內外褲,用性器官摩蹭,不知小女兒未睡而目睹他的獸行。後來小女兒上廁所時,鄭男稱要幫她檢查身體,先用浴巾鋪地,也要小女兒趴著,脫去內外褲,再用性器官摩蹭,小女兒說很痛、不喜歡而大聲痛哭,引來旅館人員前來關心敲門問「發生什麼事?」鄭男回稱:「小孩做惡夢」,回拒旅館關心。
事後兩女童隱忍未提,直到12年後,小女兒已就讀國三,被老師查覺舉止有異,詢問後才說出受害一切,女童父親得知去追問鄭男,鄭男坦承也表示願意賠償30萬元,並寫下和解書,但事後女童父親告訴鄭男,要開記者會揭露此事,並要鄭男捐錢給社福單位悔過,鄭男擔心會一直循環,才決定到新北檢自首。
新北地院開庭,當兩女曾透過隔離室詢問鄭男為何出遊時對她們毛手毛腳,鄭男稱因看到女童們洗澡出來沒有穿衣服,讓他有點心動,姊妹花聽到後當庭落淚,合議庭考量鄭男否認三人出遊有對兩被害人猥褻等,未全部坦承,痛責他身為長輩卻藉出遊逞慾,依對未滿14歲強制猥褻罪判處6年6月;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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